在标准化建设的关键进程中,为有力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对团体标准的采信工作,全方位拓宽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供给路径,深度激发团体标准创新活力并推动其广泛应用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精心制定并重磅发布《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,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施行。苏州设施管理产业标准化联盟积极响应,全力投身于这一标准化建设的新征程。
一、《暂行规定》核心要旨
(一)采信内涵
《暂行规定》清晰界定,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,乃是依循严谨规范的程序,将满足特定要求的团体标准巧妙融入推荐性国家标准体系,进而为产业蓬勃发展稳固筑牢坚实标准根基。这一举措恰似为产业发展的高速列车铺设更为坚实的轨道,引领产业精准前行。
(二)采信原则
- 需求引领与自愿协同:始终秉持以产业切实需求为导向的核心准则,被采信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在技术精髓上保持高度一致,且可依据产业发展态势与实际需求进行适度的优化调整。与此同时,坚定不移地遵循社会团体自愿原则,在充分尊重联盟内各成员团体自主意愿的基石之上,有条不紊地开展采信工作,确保每一项采信决策皆有源可溯、有力可依、有序推进。
- 技术领航与团体规范:技术先进性乃采信关键指标,团体标准的技术水准务必位居前沿、引领产业革新趋势,精准填补国家标准体系现存的关键空白,为产业的迭代升级注入澎湃动力。团体标准化工作需严格遵循《团体标准化 第 1 部分:良好行为指南》(GB/T 20004.1)、《团体标准化 第 2 部分:良好行为评价指南》(GB/T 20004.2)等国家标准要求,以此为框架规范运营,方才具备团体标准被采信的资质,为产业标准化建设树立典范。
- 实践检验与成效彰显:团体标准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成功发布并稳定运行满 2 年,且在产业实践的实地检验中成效卓著,切实有力推动苏州设施管理产业标准化水平迈向新高度、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,成为产业前行途中的坚实助力。
二、采信程序深度剖析
(一)流程优化革新
《暂行规定》以前瞻视野与创新思维,对采信程序实施全方位优化。大幅削减采信标准的制定周期,简化立项评估流程,从计划下达的起始点至报批环节的收官之处,精准把控在 12 个月内高效完成,如同为产业标准化发展按下“加速键”,显著提升标准生成的时效性。同时,明确规定采信标准的版权归属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,编号遵循既定规则有序编制,全方位保障标准的权威性与规范性,为产业标准化建设确立清晰明确的规则框架。
(二)职责精准界定
在采信工作的全流程中,各参与主体各司其职、协同发力。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宛如一位高瞻远瞩的领航员,统筹全局、精准指挥,全面负责立项、审核等关键环节的决策与把控;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恰似专业精湛的工匠,受托承担起草、意见征集与技术审查等核心任务,以专业精神与严谨态度精雕细琢每一项标准;国务院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则如经验丰富的智囊团,发挥专业指导效能,凝聚多方智慧与力量,确保采信工作的每一步皆精准无误、高效前行,共同托举起产业标准化建设的宏伟架构。
(三)申请流程全解析
- 申请发起机制:联盟成员团体可作为积极的发起者,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提交采信申请。此外,依据产业发展的多元需求与实际状况,双方亦能通过协商一致,共同提出采信提案,为团体标准成功迈向国家标准精心搭建稳固桥梁,开启标准化升级的新通道。
- 材料完备要求:申请过程中,需全面提交一系列详实完备的材料。其中包括对采信必要性与可行性的深度剖析报告,清晰阐明标准之于产业发展的关键意义与实践路径;版权遵循声明,确保知识产权规范有序;团体资质凭证,展示团体专业实力与合规运营根基;标准文本及编制详尽说明,全方位呈现标准技术细节与编制思路;技术论证资料与实施成果证明,以详实数据与实践案例见证标准在产业实地的卓越成效,为采信申请筑牢坚实依据。
- 评估严谨流程: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专业的审评机构,汇聚多领域资深专家组成权威评审团队。依据严格的国家标准要求及采信条件,对申请展开全方位、多维度评估。深度聚焦标准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、技术的领先性与可行性等核心要点,以严谨专业的态度精准甄别,为采信决策筑牢坚实可靠的专业根基,确保每一项采信决策皆经得起产业实践与时间的检验。
(四)择优采信策略
当同一标准化目标吸引多项团体标准踊跃申请时,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秉持优中选优的审慎原则,综合考量标准的技术先进性、产业适配性、实施成效显著性等多元要素,精心筛选出最具卓越品质与代表性的团体标准予以采信。这一择优策略恰似在产业标准化的璀璨星空中,精准定位最耀眼的星辰,为产业树立高水准典范,引领产业整体向更高质量发展层级跃升。
(五)结果公开透明
经严格评估通过的项目,将步入严谨的委员会研讨与审议流程,随后于指定平台进行全方位公示,诚挚广纳社会各界的宝贵建言与反馈。对于未能通过评估的项目,及时、精准地向申请人反馈详尽原因与专业建议,保障整个采信流程公正透明、双向互动,形成良性循环。这一机制有力推动采信工作持续优化改进,不断提升采信标准质量与产业适配性,为产业标准化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与动力。
(六)项目高效落地
获批的采信项目将被精准下达至归口技术委员会,后者严格依循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推进征求意见与技术审查工作。在此过程中,妥善处置可能涉及的专利事务,为标准实施扫除潜在障碍。对于具备显著优势与突出特色的团体标准,依据实际状况合理缩简征求意见时长,同时强化反馈信息处理与文件优化完善,全方位提升标准编制质量与效率,加速标准从文本迈向实践的落地进程,为苏州设施管理产业蓬勃发展强势赋能,引领产业在标准化驱动的康庄大道上稳健前行、续写辉煌。
苏州设施管理产业标准化联盟将矢志不渝地深度贯彻《暂行规定》,积极推动团体标准与国家标准深度融合、协同共进,以标准化建设为强劲引擎,驱动产业创新发展、转型升级,为苏州设施管理产业的锦绣未来精心描绘壮丽画卷,引领产业在新时代浪潮中勇立潮头、领航前行,书写标准化建设助力产业腾飞的崭新篇章。
这是一张详细阐述“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”的图片,以下是关键信息的扒取:
制定目的
旨在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过程,拓宽国家标准供给渠道,促进团体标准创新成果的广泛应用。
采信的界定
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,是指将符合要求的团体标准,经过一定程序,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活动。
采信条件
团体标准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被采信:
- 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,技术内容具有先进性、引领性。
- 由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的社会团体制定和发布。
- 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,实施满2年,且实施效果良好。
采信原则
- 需求导向原则:根据市场需求确定采信标准。
- 社会团体自愿原则:社会团体自愿提出采信申请。
- 技术内容一致原则:采信标准与被采信团体标准技术内容原则上一致,可作编辑性修改。
职责分工
-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:统一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工作,负责立项、组织起草、征求意见、技术审查、编号和批准发布。
-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:承担采信标准的起草、征求意见、技术审查工作。
-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:对技术委员会开展采信标准的起草、报批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。
采信程序
- 提出申请:由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。
- 提交材料:包括采信建议书、版权政策声明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、团体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等。
- 评估申请: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。
- 公示与项目下达:评估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下达计划至归口技术委员会。
- 制定与发布:由归口技术委员会进行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,制定完成后发布。
版权与特别说明
- 采信标准应遵守国家标准版权政策,版权归属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。
- 采信标准前言中应特别说明采信的团体标准信息。
项目期限与终止
- 采信标准项目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不超过十二个月,逾期或技术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予以终止。
生效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指导单位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,制作单位为中国标准出版社。